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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Chapter 47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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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瑶继续道“我也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回答你的问题佛法上的因果论讲究的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这个标准带有主观性,不容易分辨,所以你举这个例子并不恰当。其实心理学和佛法的因果论有本质区别,心理学只注重现实适应标准,比如被害人连启运从一位企业高管变成了现在的死者,我们与其说是他是因为做了恶事咎由自取,倒不如说是他的做事方式有问题。在这件事情里,心理学不会探究死亡本身,更重要的是探究死亡的主角本身。就好像我们做心理辅导,我们会问询患者的出身背景、成长环境等等,这些经历会成为患者现如今性格形成的重要原因,也会对他的心理产生直接影响,但我们绝对不会因此判断,这位患者是咎由自取、恶有恶报。其实这个过程和我国的法律依据殊途同归,在审查制度里,你们也需要对犯人有一个从过去到现在的全面了解,而不是只管抓住犯罪嫌疑人,不问他的过去现在,不问事情经过就对他的行为下判断。”</p>

        刘楚的眉头皱了一下,显然他并没有想到顾瑶会成为整个庭审里最难缠的一个。</p>

        刘楚“证人,按照你刚才的意思,你是不是认为在这个案子里没有人需要为被害人的死付上法律责任”</p>

        顾瑶缓缓眨了一下眼,说“我刚才说的很明白,这需要你们对犯罪嫌疑人有个全面判断,再依法判定。而且这是你们律师的事情,你不应该反过来问我。我只能站在心理学角度上回答你,连启运给三位女性造成心理创伤,这一点他责无旁贷,即便他现在已经成为本案的被害人,可这并不代表他对三位女性造成的心理创伤就会不药而愈。当然,现在的法律无法判断一个人给另一个人造成心理创伤应该怎么判刑,所以连启运不会因此受到法律追究。”</p>

        顾瑶的意思很简单,她等于直接暗示了连启运给田芳在内的三个女人造成了心理创伤,却因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逍遥法外。</p>

        这在法律上的确是一个很大的“空子”,人们会去追究实质性的伤害,因为有实据可循,那么没有实据可循的心理伤害呢就好像有精神病的人会被他人躲避、歧视,可是这些人是如何患上的精神病,却很少有人提出疑问。</p>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人们无法在事先进行预防,只能等悲剧发生了再追究责任。</p>

        刘楚熟读法律,自然能明白顾瑶的暗示,顾瑶这是等于直接在法庭上为田芳拉同情票了,他不由得一噎,但很快就重做旗鼓,再度发问。</p>

        刘楚“证人,就你的分析判断,你是不是可以完全肯定,被害人连启运一定侵犯到被告人田芳的心理黑洞禁区,从而才令被告人将其杀害呢”</p>

        徐烁很快说道“有异议,公诉人不应进行诱导性提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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