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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后就是激烈争吵。
摆事实讲道理,论法律。
两边吵的很激烈。
特别是在那个院长找来的律师到来之后,更是差点又打了起来。
其实总体来讲,在法律上肯定是学校这边理亏,但是在儒家整体的三纲五常大氛围,和一些民间公认的道德伦理上,却是乔木理亏。
这就不得不说起儒家余毒了。
那就是春秋决狱。
符合儒家春秋等经典内容的行为,即便触犯法律,也应该宽恕。
这一点从董仲舒独尊儒家后就一直有所流行,并且贯彻数千年。
早就已经深入人心。
自从春秋决狱出现后,法就不再是单纯的法了,是被掺杂了儒的法,掺杂了人情世故,春秋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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