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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章节1法律信息(可跳过) (13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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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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