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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大不了回家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好了,朝庭的蝇营狗苟老子不掺和总可以了吧,反正老子还年轻,老子可以等,老子可以熬,等把老家伙们都熬死了,看到时候谁还敢来惹老子。
“这就烦了?想回家躲着去了?”看出杜荷似乎有些心灰意冷,程咬金撇撇嘴:“你小子平时不是挺豪横的嘛,长安城双绝公子,年轻代第一人,怎么遇到这么一点困难就给吓回去了,你以前的那股子狠劲儿哪里去了。”
杜荷苦笑:“程叔,你老就别笑话我了,我算什么第一人,不过就是写了两首破诗,那都是上不了大台面的东西。”
老程摇头:“老夫不是在笑话你,小杜荷啊,老夫这一辈子吃过苦,遭过罪,也享过福,在朝堂这个大染缸里摸爬滚打十来年,你知道靠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难道是混不吝?
嗯,这个想想就行,敢说出来,估计连程家大门都走不出去。
摇摇头,杜荷装出一脸呆萌的样子。
程咬金哈哈大笑:“对,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以前的那个扇子上写的那几个字就不错,难得糊涂,老夫靠的就是这个。小子,聪明人往往死的都很早,所以想要活的久,最好把自己的当成傻子。
如果你还是想不明白,老夫可以给你举个例子,你就说,你是喜欢与聪明人交往,还是喜欢与傻子交往?”
杜荷想说喜欢跟聪明人交往,毕竟聪明人之间会有默契,而傻子……被猪对友坑了的人还少么?
不过,很快杜荷就反应过来,老程并不是这个意思,聪明与傻其实是相对的,当你觉得对方聪明的时候,就会自觉把自己放在傻子的位置上,让自己原本的优越感荡然无存。反之,如果跟一个傻子在一起,那就会显得自己很聪明,凭空多出一种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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