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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爱之梦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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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角度正巧可以看到对面是巴贝特的办公室,门敞开着。

        「!」里面…墙上,「那个不是…血兔的毛皮吗?」

        血兔,成年的可以长到三层楼高,满手利爪、用来啃碎骨头的尖牙、没有眼睑、潜伏的时候安安静静,开战的时候八成都得挨过一击,而当牠们开始原地跺脚的时候一定要跑开,因为那是即将吐出强酸的动作、血Ye有剧毒,唯一的解药只有同一只血兔的尿Ye,虽然携带的解毒药可以抑制毒素,但还是得对牠洒向狗的骨粉使牠口渴、引牠去喝大量的水,取其尿Ye,就算时机很好也不能马上杀掉,是十分麻烦的怪物。

        所幸,血兔们已经确定绝种了。这是极少数已知绝种的怪物之一。

        「呦,你看到了啊?」巴贝特慵懒的说。

        「那一头是你杀的吗?好像是小只的。」我目测毛皮的大小应该是幼儿兔,不过即使是幼儿阶段,也跟棕熊一样大了。

        巴贝特用兽爪捎捎头,看向对面办公室墙上的灰白兔毛皮,眼神却尽是思念。

        「牠是我哥。我从11岁开始就跟血兔一起生活,初次见面就是个下雪的严冬,血兔妈妈把牠Si去的儿子的毛皮披上来给我,然後把我抱在怀里、离开文明世界渡过了整个青春期,直到我19岁那年秋末,待我如亲生的兔妈妈,被『怪物』袭击、Si了。」

        他指的「怪物」…,「被人类杀掉的吧?」我说。

        「嗯,伟大的万物之主,站在地球上肆意蹂躏任何生物都没有罪。我们能拥有一副人形的身躯真是太划算了对不对?我……是时候拉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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