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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年以前,北地出了个厉害的大盗,每次一出手,就至少是十三件大案,上万两的金,而且这人有个毛病,嗜钱如命,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吞下去死都不肯吐出来。所以官府一直在通缉他,不过这人性狡猾,易容术又精,还会缩骨,连身材高矮都能改变,就算他站在你面前,你都认不出来。于是这人在江湖上得了个外号,叫鸡犬不留----凤栖梧”
“凤栖梧,还真是个好名字。”郭大路叹了口气道。
“这未必是他的真名字,只是说他看货看得很准,出手不空回罢了。”梦渊淡淡地道:“这人视财如命,得来的那些个珍宝,大多喜欢藏在身边,所以只要查一下官家的通缉记录,就能猜出他是谁了。”
郭大路笑了:“我在想,他结束了买卖,回到烧腊坊的时候,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表情。
白起也笑了:“你觉得很有趣?他耗费了十来年功夫,不知令多少人家破人亡,才积攒下来这些个阿堵物,被我们一下端了十之八,这就是江湖。”
郭大路笑不出来了,在梦渊和白起的话,他终于听出了其的那一分冷酷和现实。你可以偷得别人鸡犬不留,别人也可以同样黑吃黑,偷你个精光,这就是江湖的法则。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想到了什么,便问道:“但是那凤栖梧就不会追上来么?”
“他当然可以追上来,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梦渊淡淡地道:“但如果我是凤栖梧,在追以前会先衡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如果不追,也许过个三五年,他能够再次攒下这些个财产,如果追么,有句话我想你一定听过。”
“什么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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